導讀:重點檢查企業是否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是否有效開展產品質量出廠檢驗,是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T21661-2020《塑料購物袋》等相關標準的塑料制品。
各縣(市)市場監管局,州局各科(室、中心、支隊、消協),州檢驗檢測院: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州關于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決策部署,科學有序推進源頭減量替代,推動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黔南州市場監管局將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生產企業。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等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清企業底數,尤其是對作坊式小型生產企業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是否有效開展產品質量出廠檢驗,是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T21661-2020《塑料購物袋》等相關標準的塑料制品。
(二)突擊檢查重點區域。要組織對農資經銷商、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塑料制品經營單位開展突擊檢查,重點檢查是否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
(三)強化質量監督抽查。要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在生產和經營領域,深入開展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合年度監督抽查計劃,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企業實施跟蹤抽查。扎實做好監督抽查發現問題企業和問題產品的后處理工作,對重點企業、重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形成閉環管理。
(四)加大執法查處力度。要加強對商品過度包裝,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的執法監管,加大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產品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標農膜入市下田。強化內部協同,實現監督與執法高效銜接,結合監督抽查結果在重點地區開展專項執法。對拒絕接受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生產環節發現問題的企業,要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限期整改,追溯不合格產品流向。對銷售環節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依法及時查處。不合格產品為本轄區以外生產者生產的,要及時向生產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和相關部門進行通報。
(五)開展綠色產品認證。要積極開展塑料制品、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工作,促進再生原材料利用率和產品
再回收率的提升。加大綠色產品認證的宣傳推廣力度,鼓勵更多企業申請綠色產品認證,推動認證結果采信,積極引導行業、社會消費者、電商企業、寄遞企業使用通過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助力快遞包裝綠色轉型,促進塑料及快遞包裝行業綠色發展。
(六)加強電商平臺監管。要強化管控措施,指導電商平臺建立完善網絡禁售商品管控機制,督促平臺企業落實合規管理主體責任,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
(七)加大案件曝光力度。要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件,形成監管威懾力。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企業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等監管執法信息,督促企業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斷加大失信懲戒力度。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狠抓案件查辦,加大跟蹤督辦力度。嚴肅處理企業質量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于重視不足、整治不力的地區,要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壓實屬地監管責任。
(二)注重宣傳引導。結合“質量月”活動,充分利用展板、宣傳單等傳統形式以及新媒體形式,加強對塑料制品禁限政策和相關標準的宣傳工作,引導公眾養成良好的綠色消費習慣。
(三)做好信息報送。請各縣(市)市場監管局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的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及重點工作統計表報送州局質量發展科。12月10日前報送當年專項行動工作總結,總結內容應包括印發政策文件、開展重大活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等。
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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