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6月2日,山西省人大網站公布《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
【塑料機械網 政策法規】6月2日,山西省人大網站公布《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
《規定(草案)》遵循源頭控制、綜合治理、有序推進、公眾參與的原則,主要措施包括:
實行名錄管理。
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制定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相關地方標準。
鼓勵公眾使用環保布袋等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自帶餐飲具。
縣級以上聯合執法,違反規定給予罰款,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更多措施,見下方附件……
此外,今年3月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版本,要求塑料制品經營者實行臺賬管理制度,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而《規定(草案)》版本則刪除了臺賬管理的要求,鼓勵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
目前,山西省可降解塑料產能達到4萬噸,有金暉兆隆和龍駿艾柯兩家可降解塑料生產企業。金暉兆隆是2012年山西省成立的第一家可降解塑料生產企業,近年來抓住相關省份實行“禁塑令”的契機,在全國推廣可降解塑料產品,被工信部確定為綠色工廠和綠色設計產品。
《規定(草案)》出臺始末
今年1月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長林武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7月1日起山西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前文回顧:山西省7月起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今年3月6日
山西司法廳公布了第一版《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前文回顧: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企業要建臺帳,至少保存2年】
今年3月25日
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同志發布并解讀《關于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并回答記者提問。【前文回顧:6部門深入解讀!山西印發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
今年4月11日
山西省人大將《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規定》列為2021年正式立法項目,由省司法廳牽頭起草,舉行立法論證會,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對《規定(草案)》的體例結構、法律依據等提出了具體意見。【前文回顧:山西《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規定》列為2021年正式立法項目】
今年6月2日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初次審議了《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草案)》。初審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機構對草案進行了修改,擬提交2021年7月份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現將修改后的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