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廣州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鼓勵企業參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工作,促進生活垃圾的減量化和資源化。《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塑料機械網 塑說各地】日前,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廣州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鼓勵企業參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工作,促進生活垃圾的減量化和資源化。《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該《辦法》是在2018年7月16日的原《廣州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管理辦法》基礎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等相關規定進行修訂的,適用于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花都、番禺七區,黃埔、南沙、從化、增城四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市、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的組織實施;市、區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措并及時撥付;廣州市生活廢棄物管理中心(下稱“廢管中心”)負責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費的核算和支付手續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對低值可回收物進行了明確。新版《廣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錄》已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印發,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總社聯合對 2018 年版《目錄》進行的修訂。
其中將低值可回收物分為廢玻璃類、廢塑料類、廢木質類、廢織物類、廢雜鐵類五大類,覆蓋了生活中常見的各類酒瓶、飲料瓶等玻璃瓶,洗發水沐浴露罐、油罐等塑料桶;床墊彈簧、燃氣灶爐頭、衣架和廢棄鐵罐、鐵盒等輕薄、異形雜鐵等。
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企業應當具備條件:依法注冊的企業;具有良好的金融資信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社會信譽良好;具有切實可行的服務方案;對低值可回收物的處置符合國家循環再利用和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法》明確,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量由區、街道(鎮)和服務企業以 " 聯單 " 方式核算。區城管部門對轄區內的 " 聯單 " 進行確認,核對統計數據,并于每月將核對后的數據報送廢管中心,每季度結算一次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費,按市占 70%、區占 30% 的比例從生活垃圾處理經費中支出。其中,2021 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費單價按廣州市 2019 年生活垃圾處理綜合單價執行。其他年度當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費單價執行廣州市上年度生活垃圾處理綜合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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