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EVA)、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塑料機械網 編輯視角】想必稍有環保常識的人都知道,不可降解塑料對于環境的危害性之大。也正因如此,我國在2008年開始實施的限塑令中,就已經把不可降解塑料袋作為了重點限制對象。2020年以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更是進一步成為了基本共識。
在此背景下,可降解材料再次進入了高光時刻,各大上市企業陸續布局可降解新材料領域,生物可降解塑料行業迎來新發展風口。不過隨之而來的還有鋪天蓋地的困惑和質疑,什么是可降解材料?什么又是不可降解材料?二者到底有何區別?
廣義上的可降解塑料中,除了以PLA、PBS、PBAT為代表的生物降解塑料,還有可以機械性分裂的塑料,如光降解、生態降解、熱氧化降解等“偽降解”塑料。從《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分類與標識規范指南》來看,生物降解率達到90%以上,我們就普遍認為這是“全”降解塑料了。可降解塑料袋使用材質大多為PLA,PHAs,PBA,PBS等高分子材料。
那么,可降解塑料的標準是什么樣的呢?塑料機械網在文章《“真假”可降解塑料難辨,統一標準亟待出臺http://www.jeefix.com/news/detail/59044.html》中提到了目前行業內較為公認的是《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分類與標識規范指南》,但也存在如“雙j”標識誰能使用、如何認證等認證規范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近日,國管局辦公室、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要帶頭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研究制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積極開展環保布袋、紙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傳推廣活動,督促指導本地區、本系統黨政機關以創建節約型機關為契機,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動*院、學校、場館等公共機構的食堂、服務接待等場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1年底前,公共機構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機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機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不僅提出了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水杯和飲料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具體要求。還進一步以負面清單的形式說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EVA)、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通俗點來說,就是含有PE、PP、PS、PVC、EVA、PET的都是不可降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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