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執行器本機由電動機、減速機構、限位機構、過力矩保護機構及位置反饋裝置等組成。
電動執行器是以電動機為驅動源、以直流電流為控制及反饋信號。
當上位儀表或計算機發出控制信號后,電動執行器按照信號大小比例地動作,通過輸出軸使閥門或風門開到相對應的開度,并將系統開度信號反饋回控制室內,從而完成系統的調節功能。
電動執行器還可配操作器、伺服放大器等儀表一起使用。
操作器作用是:
A. 傳遞信號,在控制室內為操作者提供可視的輸入及反饋信號值,便于觀察現場閥位。
B. 在控制信號失靈或檢修系統時,可用其直接操作電動執行器,完成事故檢修情況下的人工手動操作。
伺服放大器(即位置定位器)作用是:
信號放大,它接受4-20mA的控制信號,將信號放大為可控制電機正反轉的強電信號,控制執行機構實現正轉或反轉。
伺服放大器有兩種模式可供客戶選擇:
A. 一種為執行機構本身的控制板上帶有伺服放大器功能,結構緊湊,不需占有儀表盤后空間,安裝及調試較為簡單(即電子一體化)。
B. 另一種為單獨放置的位置定位器,安裝于儀表盤后,這是一種較為傳統的應用方法,檢修及更換較為容易(即分立式比例調節型)。
電動執行器聯接上各種閥體,就形成了各種調節閥。
電動執行器可分為直行程和角行程兩大類,它是自動控制系統中的重要設備,其主要任務是將調節器送來的控制信號成比例地轉換成直線位移或角位移去帶動閥門、擋板等調節機構,以實現自動控制。因而廣泛用于電力、冶金、石油、化工等工業部門的自動控制領域。